泰达币诈骗案件判决结果警示,虚拟货币交易需警惕法律风险

投稿 2026-02-15 11:12 点击数: 5

全国多起利用泰达币(USDT)进行诈骗的案件迎来终审判决,主犯李某、王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至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至10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这一判决结果为虚拟货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敲响了警钟,再次明确了司法机关对加密货币诈骗“零容忍”的立场。

经审理查明,该犯罪团伙以“高额泰达币返利”“虚拟货币投资理财”为幌子,搭建虚假交易平台,通过社交媒体、短视频APP等渠道引流,诱骗受害人将人民币兑换为泰达币后转入其控制的“冷钱包”,随后,团伙成员以“系统维护”“账户冻结”等借口拖延提现,最终关闭平台携款潜逃,短短一年内,涉案金额高达1.2亿元人民币,受害者遍布全国30余个省市。

法院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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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币匿名、跨境、交易便捷的特性,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泰达币作为虚拟货币,虽具备一定财产属性,但并非法定货币,其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司法机关提醒,公众需警惕“高收益、零风险”的虚拟货币投资陷阱,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进行理财,切勿轻信陌生平台的“暴富”承诺,避免成为犯罪分子的“提款机”。

此案的判决,既彰显了法律对虚拟货币犯罪活动的严厉打击,也凸显了加强投资者教育、规范行业秩序的重要性,随着虚拟货币监管政策的持续完善,任何试图利用技术漏洞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