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啤酒专卖协议是否违反反垄断法?
不违反,所谓垄断,是指在一个市场,只有一个或极少数经营者,所造成的无竞争性的市场经营模式。
啤酒肯定不属于。
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是一个类似卖场的地方,只卖一种品牌的啤酒,或只卖一个人推销的啤酒,这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因为优胜劣汰,卖不卖是他的自由,有没有人买却不是他说了算,如果他不符合市场的需求,肯定会被淘汰的。
二、总代理合同范本
总代理合同范本合作代理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自然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作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与乙方联合经营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与乙方联合经营出口 产品,具体品名、规格、数量及价格等以出口合同为准。 2、协助乙方对外索赔,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提供本协议每一票出口货物所需出口相关单证。 4、负责向银行办理交单议付手续和收结汇。甲方在收到结汇水单、出口核销单、报关单及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经国税局认定为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结算比率(详见结算表)将款项(扣除银行和甲方代垫费用)付至乙方工厂;如汇率变化,按新汇率执行。若外汇货款到帐发生在每月的1—10日期间,则货款先按1美元:**元人民币付给乙方,余款延至每月10日后付给乙方。 5、负责办理外汇核销手续。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本协议每一票外销合同项下的货物订仓、排载、装运、报关、报检、保险及编制有关单据等手续,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手续。 2、乙方对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负责,因货物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负责联系境外客户,通知境外客户将外汇货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或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不可撤消信用证。所有因外商索赔,外商违约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本协议外销合同未能履行、延迟履行、部分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使甲方未能按时收汇核销或无法收汇核销,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乙方异地自理报关的,应接受甲方监督管理,并提前5天将出货计划和需要领取的单证传真给甲方。所领取的单证应在30天内归还甲方,乙方应保证合法、安全地使用甲方提供的单证,如发生单证丢失、使用不当和延误等情况,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乙方对甲方在授权范围内依本协议所做的 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乙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因假冒商标、假冒产地或商标侵权等违法违纪导致甲方经济和声誉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6、乙方必须在报关出口后60天内提供与本协议项下每批货物的出口报关单相符的,由供货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承担增值税发票不合法、不准确、不正确而导致甲方无法退税或造成骗税行为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关单、核销单系伪造或有其他与税务局等国家管理机关要求不符之处,甲方有权拒付相当于应退税款的余款。 7、乙方应督促境外客户按时付汇,保证甲方能在报关出口后3个月内收回外汇。若无法按时收汇核销而导致无法退税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8、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无法退税的,乙方仍需安排外汇到帐,且必须开具普通商业发票给甲方,同时甲方向乙方收取出口报关金额1%的手续费;若乙方无法安排外汇到帐或无法开具普通商业发票给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货款结算: 1、甲方应付乙方货款以净收汇按以下结算比价表计算: 出口退税率 结算及开票比价(美元:人民币) 2、乙方应按开票比价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开票不足的应退税款由乙方承担。 3、甲方付给工厂的货款应通过银行汇付,收款人必须与开票单位相一致。 四、信用证审证条款:甲方收到信用证后翻译并传真给乙方,由乙方决定是否接受,经书面确认后传真给甲方。 五、如遇国家汇率有较大幅度变动或国家调整退税率,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签约期限从 2009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发生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合同签约地管辖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三、酒类代理协议怎么写
甲方:乙方:
为了推动xx庄园大米原浆酒系列白酒代理的销售,并建立良好规范的市场秩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生产的五星系列白酒代理商及其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具备的条件
1、乙方应当是经关机构注册和许可的能够完成销售白酒代理任务的单位;
2、具备一定的白酒销售网络;
3、具备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资金能力并在本协议生效时向甲方一次纳许可费万元;
4、乙方注册经营的项目范围必须包括其所代理的甲方产品;
5、有销售白酒的专职人员并具备销售甲方产品的业务能力;
6、严格遵守甲方的价格政策及本协议有关规定。
二、代理事项
1、代理商级别:市代理/县代理;2、代理范围:市县,乙方不得超出上述代理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因乙方违反此条款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上的责任,由乙方负责;3、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可于协议期满前30日内续签,否则本协议自行终止;4、首期进货款:乙方每次向甲方进货货款总额不得少于(大写)元,并承诺遵守所代理产品的市场规则。乙方预付定金,在甲方首次收到不低于酒箱货款后,发出第一批次白酒,价值元(按提货价计);在甲方收到第二批次不低于酒壹仟箱货款后,发出第二批次白酒,定金在第二批次货款中抵扣货款;5、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的甲方产品为“冰峪庄园大米原浆酒系列白酒”;6、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和法律行为及经营风险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白酒生产许可等资料;
2、支持乙方最大限度占领区域市场;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
4、当乙方的市场行为违反甲方规定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劝说、警告、处罚或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
5、甲方根据自己的发展情况向乙方通报新产品的开发开发进展情况等有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调整销售方案;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得到甲方授权后,乙方有权以甲方“白酒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代理协议规定的与代理产品相关的甲方产品有关的合法商业活动;
2、乙方为其所出售产品的第一售后责任人,并独立承担非因产品质量原因所引起的售后责任;
3、乙方必须明确设立专职人员经营所代理的甲方产品;
4、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有关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5、在实现实际销售行为后,乙方有责任将用户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对用户的售后服务情况进行记录;
6、乙方不得从非法渠道获得甲方产品进行销售,否则一经发现将按违约处理。
五、商务体系
1、订货:
(1)乙方订购甲方产品前,应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甲方发出订购单,明确所需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情况。
(2)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总价款的%预付款后立即组织生产,在收到全部货款后方可向乙方发货。
2、发货
(1)甲方实行款到发货制度。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的货款后,在8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
(2)乙方应当自备运输工具从甲方指定地点自提货物并承担运输费用,在乙方确认货物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后即承担货物灭失、毁损等风险责任,
3、退货
(1)乙方向甲方所购买的系列白酒除因质量问题外不得提出退货。
(2)如果甲方售出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当予以等价调换,或者以原价向乙方退回货款,由此造成的运输费用及运输风险等由甲方承担。
4、市场公关及广告宣传
(1)乙方有义务进行当地市场的市场开拓和广告宣传工作。
(2)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及甲方其他代理商的形象;乙方不得以甲方“总(独家)代理”等具有排它性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其他商业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利益。
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对业务往来中的任何重大商情事务对第三方严格保密;
2、甲乙双方因任意一方的行为对另一方造成名誉、经济等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七、法律效力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变更本协议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件;
3、发生以下任意情况时,可提前解除本代理协议:
(1)双方协议同意时;
(2)协议的一方破产被解散或被撤消时;
(3)协议的一方有损害对方的形象和利益的行为时;
(4)协议的一方违反协议时;
(5)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
(6)《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情况时。
4、本协议期满后自行终止,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5、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有修改、更正、补充的,应另行签订补充规定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