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运输啤酒需要什么手续
可以的,不过需要特殊包装。快递方法:将啤酒用泡沫等填充后放入木头盒子中,然后用专门的快递(一般顺丰、联邦支持液体快递)快递又名:速递,是兼有邮递功能的门对门物流活动,即指快递公司通过铁路、公路和空运等交通工具,对客户货物进行快速投递。
2. 批发啤酒需要办什么手续
首先你得到工商部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到卫生防疫站办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拿到执照后你就可以营业了,在营业的当月再去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书》,领到税务登记证书后,你就可以购买发票了,例如有的集体购买你的商品时是要开发票的。
不过如果你不买,有要发票的你可以直接到税务局去交了一定的税款后,税务局就给你开发票了。
目前有的县市还要求办理《酒类专营许可证》这个原来是归商业局管理的,这个可能是个别市县有。大概就这些了
3. 运输啤酒需要什么手续费
不同的啤酒品牌,代理费用也不一样。
越是大品牌,费用越高,而且不容易拿到代理权。新品牌或者小品牌,代理费用低,而且容易拿到。具体的,可以打电话给相应啤酒公司问一下,电话官网都有的。4. 啤酒厂需要什么手续
办一个小型自酿啤酒设备厂,主要就是买一套啤酒设备,这个直接找啤酒设备厂家就能全部买到,不用一件一件的买,都是交钥匙工程,做为其他的就是按设备大小去选址,选 厂房就可以也,啤酒设备厂家都会给您提供建议,按厂家的建议来即可。
5. 啤酒怎么运输
普通货车罐装的,可以考虑箱货
6. 运输啤酒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罐装啤酒可以发,瓶装啤酒不能发。
液体类物品收运严格,具体能否承运需要您与当地网点核实,啤酒和气泡酒不可承运(零担金属罐装除外),具体能否承运需要您与当地网点核实。
(一)快递禁运品:
1、难以估算价值的有价证券及易丢失的贵重物品,如:提货单、核销单、护照、配额证、许可证、执照、私人证件、汇票、发票、本国或外国货币(现金)、金银饰物、人造首饰、手机。
2、易燃易爆、腐蚀性、毒性、强酸碱性和放射性的各种危险品,如:火柴、雷管、火药、爆竹、汽油、柴油、煤油、酒精(液体和固体)、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及其它列入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化学危险品实用手册”中的化工产品。
7. 制造啤酒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生产安全许可证,食品卫生监督许可证,营业销售许可证,身体健康证等手续。
8. 运输啤酒需要什么手续?
快递啤酒可以选择顺丰,申通,韵达,中通,圆通等大部分快递公司,这些快递公司都可以提供大陆地区酒水类物品。
啤酒在邮递前需要特殊包装,而且价格比普通快递要贵,走的是汽车运输,周期比普通空运时间要长,在运输之前,自己将啤酒做好防护,避免运输过程出现磕碰。
9. 经营进口啤酒需要什么手续
1,不用办直接卖,涉嫌违法经营。
2,有营业执照。
3,烟酒许可申请。
10. 运输啤酒需要注意什么
带几罐啤酒可以通过汽车安检。为方便旅客的旅行生活,限量携带下列物品:
1、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而白酒、红酒、啤酒等都不是纯酒精。一般情况下,乘客乘火车时可以携带不超过3000ml的原装酒,即乘客携带的酒类必须是未开封的、非散装的酒类。所以可以携带啤酒。扩展资料:旅客违章携带行李物品按下列规定处理:1、在发站禁止进站上车。2、在车内或下车站,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应补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动物,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3、发现危险品或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补收乘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物品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4、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5、如旅客超重、超大的物品价值低于运费时,可按物品价值的50%核收运费。
6、补收运费时,不得超过本次列车的始发和终点站。
7、车站开展携带品搬运、暂存服务业务时,可核收搬运、暂存费。
11. 生产销售啤酒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是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是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如果是流动摊位,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属城管局管理。可以办理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餐饮服务营业执照的办理需要提供的许可证比较多,但是每个地区对许可证的要求都不尽相同,《餐饮服务许可证》、《环保批文》、《卫生许可证》(很多地区要求不同,有些地方需要,有些地方不需要,根据所处位置不同要求也不同)、《消防许可》(根据经营场所和操作方式不同,需要办理的规格也不同) 。这些许可证多数地区已经改为后置许可,也就是可以先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办理许可证。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餐饮服务项目,提交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餐饮服务项目因涉及到公共场所经营项目,还应提交区卫生局核发《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1、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港、澳居民、台湾农民、台湾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二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名称及法人栏:应与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准的一致。 二、地址栏:按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填写。 三、许可类型栏: (一)餐馆(又称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1.特大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2.大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 3.中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 4.小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馆。 如面积与就餐座位数分属两类的,餐馆类别以其中规模较大者计。 (二)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三)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 (四)饮品店: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 (五)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业、工地等地点(场所),为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四、许可证号格式栏: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餐证字+4位年份数+6位行政区域代码+6位行政区域发证顺序编号。许可证号中的数字如不足相应位数,应在数字前加零补足。 五、备注栏: (一)各类餐馆:单纯经营火锅或者烧烤的,加注“单纯火锅”或者“单纯烧烤”。 (二)各类食堂:属于工地食堂、学校食堂的,加注“工地食堂”或“学校食堂”。 (三)上述经营类别中的(一)-(四)类单位: 1.供应凉菜的加注“含凉菜”,不供应的加“不含凉菜”; 2.供应自制裱花蛋糕的加注“含裱花蛋糕”,不供应的加“不含裱花蛋糕”; 3.供应生食海产品的加注“含生食海产品”,不供应的加“不含生食海产品”。 办理手续 申请人向办证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对符合规定的进行登记,并出具事前服务登记书,告知审查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由申请人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联系,落实现场指导、审查的具体事宜。 申请资料包括: (一)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二)预先核准名称的证明。 (三)餐饮服务场所使用证明和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四)提出申请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其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申请资料应用A4纸打印(图纸除外),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装订;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资料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未取得公章的企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二、经现场指导、审查,持有结论为符合要求和基本符合要求的,由窗口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后受理。 三、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的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环保批文由当地环保局审查,消防审批在当地派出所申请,或者在消防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