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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啤酒之家 2022-06-02 20:32 编辑:admin 138阅读

法律分析:出厂价在3000元/吨以上产品250元/吨,3000元/吨以下产品220元/吨。考虑到产品升级、通货膨胀等因素,啤酒出厂价格总体逐年攀开,而啤酒消费税占销售收入比重则成走低态势,目前比重在7%至9%之间。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四、调整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一)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250元/吨;(二)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在3000元(不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单位税额220元/吨。(三)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单位税额250元/吨。(四)每吨啤酒出厂价格以2000年全年销售的每一牌号、规格啤酒产品平均出厂价格为准。2000年每一牌号、规格啤酒的平均出厂价格确定之后即作为确定各牌号、规格啤酒2001年适用单位税额的依据,无论2001年啤酒的出厂价格是否变动,当年适用单位税额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啤酒计税价格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啤酒征收消费税吗

法律分析:现行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仍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2001年下发的《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 84号)规定,即消费税从量征收,出厂价在3000元/吨以上产品250元/吨,3000元/吨以下产品220元/吨。考虑到产品升级、通货膨胀等因素,啤酒出厂价格总体逐年攀开,而啤酒消费税占销售收入比重则成走低态势,目前比重在7%至9%之间(初步估算,2008年青岛啤酒比重为7.7%,燕京啤酒8.5%),远低于白酒(20%以上),略低于葡萄酒(10%)的比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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